技术学院审函【2024】01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试行)》(技术学院审发〔2020〕2 号)等有关规定,受学院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将于2024年10月21日起对刘勃同志任培训学院院长期间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对刘勃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审计期间与审计组联系;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长:葛玉杰
审计成员: 陈 贺、程大煜
联系电话:86105257、86105258
电子邮箱:sjc@qtc.edu.cn
审计办公地点:厚德楼913室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