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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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2016/2/27 下午2:06:23 星期六

 

关于对2021年7月至12月经济合同管理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2年04月14日 09:24  点击:[]

 

 


 

各部门、二级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经济合同管理,有效控制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试 行)》(技术学院审发〔20211 号),审计处、纪委办联合对20217月至12月签订的经济合同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试 行)》(技术学院审发〔20211 号)。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经济合同的内容、审批签订程序、备案管理、履行、验收、款项结算等情况;业务主管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检查重点包括:经济合同内容和条款是否合法、合规、准确、完整,是否与招投标文件一致;项目立项、合同审批、签订等程序是否合规,OA流程填写及选择是否正确;合同备案主管职能部门经办人选择是否正确,备案是否及时;合同履行是否按约定时间、内容完成:合同验收时间、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验收参加人员、程序是否合规;合同款项结算情况;业务主管职能部门履行归口管理责任情况。

三、检查方式

需求部门自查,业务主管职能部门检查,审计处、纪委办抽查。

四、检查工作安排

审计处将整理好的经济合同管理台账发各业务主管职能部门和需求部门负责人,422日前需求部门将自查情况反馈审计处及业务主管职能部门;510日前业务主管职能部门完成归口管理经济合同检查并向审计处提交检查报告;5月底前审计处、纪委办抽查业务主管职能部门,撰写全校专项检查报告,6月上旬向校长办公会汇报。5月底前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即查即改。审计处修订完善《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试 行)》(技术学院审发〔20211 号)。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经济合同专项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对照《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试 行)》(技术学院审发〔20211 号)检查经济合同管理情况,如实填写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撰写自查报告,对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纪委办对抽查中发现新问题的部门和责任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审计处联系人:王永红  86105257

审计处邮箱:sjc@qtc.edu.cn

纪委办联系人:张吉庆  86105528

纪委办邮箱:jw@qtc.edu.cn

 

附件:经济合同自查说明

 

                                                             审计处  纪委办

                                                             202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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